在深圳注册公司后如何解决关联公司人员混用的问题

来源:注册公司   时间:2019-01-16 11:30:47     浏览次数:2801

在深圳注册公司后如何解决关联公司人员混用的问题

深圳注册公司专家问明途教你如何解决关联公司人员混用的问题

最近小王有点烦。

临近年终决算,本来事情就很多。听了深圳注册公司问明途的年终决算风险防范课后,小丽猛然发现自家公司匹配了一个税务风险点——关联公司人员混用。

小王所在的B公司,和A公司同为老板王总成立的公司,虽在研发和业务方面明确划分了人员,但在财务、行政、管理层方面普遍存在人员混用的情况。由于目前B公司经营效益较好,而A公司处于亏损阶段,员工日常费用的报销和福利发放多在B公司进行,其中不乏实际劳动关系在A公司的员工。

小王想:如廖老师所言,无论从会计核算,还是税法的角度考虑,A公司员工的报销及福利费用当然不能进自家公司的账,否则自家就少缴了所得税。而对A公司而言,虽然其还在亏损,不需实际缴纳所得税,但还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安排自身人员为B公司提供服务,而关联方之间没有结算,存在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若要规范处理,似乎应该主动对A公司员工的各类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工作量大不说,势必要多交些所得税,王总可能会有意见;不调整吧,A公司的员工费用由自家公司承担,公司报表数据不太“美”,上司的脸色也难看。最重要的是,若是一直没有处理方案,税务风险始终存在,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到要求补税,我会不会要背锅?

小王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别担心,问明途教你如何解决关联公司人员混用的问题:

方案一:调整劳动关系

既然相关人员费用不能税前扣除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员工劳动关系与工作主体不匹配导致的,那么,当然可以重新划分各主体的实际员工,并同不匹配的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协议,调整劳动关系使之与工作内容相匹配。

实际操作中,原公司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安排其到另一家关联公司工作,原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也可以合并计算为新公司的工作年限。

方案二:两处任职

对于确实需要在两家公司同时工作的人员,可以安排其两处任职,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两处取得工资,则相应员工的日常费用可在两家公司合理报销。

方案三:接受服务

关联公司间的人员混用,也可以按照一方安排员工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处理,员工实际工作的公司(接受服务方)向员工劳动关系所在的公司(提供服务方)支付服务费,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入账,类似于服务外包,则相应员工的日常费用可在实际工作的公司合理报销。

关联公司间的人员混用,不仅不利于专业分工,可能造成业务混乱,还容易导致财务核算疏漏,严重影响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引发经营及税收方面一系列的风险。

各位看官的公司存在关联方人员混用的问题吗?若有,深圳注册公司问明途建议大家按上述方案规范关联公司间的人员使用,不要寄希望于公司采购、研发、生产、销售、人事、财务等部门的每一位员工都能明晰自身所属的会计主体,并在办理业务时不混淆,更不要对税务稽查抱有侥幸心理!

以上便是深圳注册公司问明途对于如何解决关联公司人员混用的问题的回答了,如有疑惑,需要在深圳代理记账报税的请联系问明途,或拨打4000-128-160.

标签: 会计事务所 税负转嫁 风险纳税人 税务稽查 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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